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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国庆节是个热闹又喜庆的节日。
欧韩你和路安安的婚礼在这期间举行。
在马帅望眼欲穿的期盼中,并没有寻到闻倩的身影。
那天,离开婚礼后,他和马帅两人喝了个狂醉。
马帅说,他心里难受,他很想闻倩,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对待闻倩的感情上会那么迟钝。
王磊无法安慰他。他自己倒是不迟钝,可不是一样弄丢了万小白?
万晓光和徐丽丽的婚礼也在此期间举行。
在王磊同样望眼欲穿的期盼中,也没有寻到万小白的身影。
万晓光说,他们家跟小白的联系一贯只靠微信。
王磊心里明白,哪怕是他们家真的有万小白的其他联系方式,大约也不会告诉他。
万小白走了。
不,应该说,万小白消失了。
王磊从未想过万小白会消失。
最初他以为她真的跟那个叫白诚御的男人好了,说不定还会跟对方结婚。可结果并不是这样的。他让人调查过,那个叫白诚御的男人喜欢的是万晓亮,他的身边从未有过任何女人。
万小白骗了他。
可他骗不了自己,他爱上了万小白,他无法娶一个不叫万小白的女人。
退婚的时候,姚诗琪说,你会后悔的。
王磊笑了,我早就后悔了。
认识万小白之前和之后的好一段时间,王磊以为他的生命中,除了路安安应该不会再爱上其他女人了。
可看似单纯天真的万小白却像个妖精一样,把他勾得整日魂不守舍。
什么时候爱上万小白的呢?
王磊说不清楚。
只记得那次自己因为路安安去酒吧买醉的时候,她等在门口,看到他,欣喜的扑了过去,一副纠结的欲言又止后,又什么都没说。
当时她的那个表情,有胆怯,有自卑,有希望,有难过……总之,复杂得让他想忽略都困难。尤其是她转身后那个单薄又失落的背影,忽然给了他一种英雄的使命感——他觉得这个女孩儿或许需要他的拯救,至少是希望得到他的怜惜的。
于是他叫住了她,给了她自己的名片。
当时,她的眼睛里迸发出的兴奋和开心,让他有种仿佛自己真的是个救世主的感觉。
第二天,便让秘书邱宁调查了这个女孩儿近年来的状况。
省师范大学数学专业毕业,豪乐鞋店导购员,常年兼职代驾,生活交际圈几乎为零。
真够简单的。
这份简单里,直接透露出一个明确的信息——她缺钱。
但他的直觉告诉他,这个女孩儿,路安安应该会很喜欢。
果然,把她约到办公室后,她直接发出的请求是希望他可以给她打个折,她想买他开发的房子。
原来这么拼的挣钱就是想买个房子。
她还这么年轻,为什么一定要买个房子呢?要知道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儿基本都是租房的情况,几乎很少考虑买房的,即使有钱基本也都花在吃喝玩乐上了,可她却这么迫切想买个房子……嗯,还挺正能量的。
这样的女孩儿一般比较纯粹、干净,路安安很喜欢。
一份简单的协议后,她成了他的“女朋友”,他给了她一套房子。
他没看错,路安安很喜欢她,两人很有话题。
和万小白在一起的路安安,让他觉得很耀眼,也很接地气。
对此,他很感谢万小白,让他看到了另一个完全不一样的路安安。
那段时间,王磊经常会想,如果时间可以停止就好了,那么他们就可以永远三个人开开心心的在一起了。
路安安跟万小白在一起时的笑容,曾几度让他看痴了,那是他不曾发现的美,或者说是路安安不曾在他眼前展现过的美。万小白果然是有魔力的。
她的魔力,大约在于真诚和真实。
路安安说她小时候经常拿着本书放羊,然后羊还没有吃饱,书就看完了,只能看夕阳,好在农村的夕阳也很美,经常能看到火烧云。
万小白说可惜了她们那个时候不认识,她十二岁之前经常跟着奶奶去收破烂,捡破烂,能收到很多旧书,她一般只拣些有画的拿来看,其他的都当废品了,于是就感慨道,那时如果俩人认识的话,她就可以供路安安看书了。
然后路安安就开始遗憾,就是啊,为什么我们小时候不认识呢?
俩人一阵唉声叹气,竟然真的就无比惆怅起来。他在一边看着觉得非常不可思议,怎么都搞不清楚这二人是如何把自己陷入这种想象中无法自拔的?这种神逻辑大约只属于女人吧。
还没等他研究完,这二人便又无比振奋起来,决定马上就去逛书店。
王磊跟在后面搔着后脑勺,开始琢磨,这是在用行动证明何为翻脸比翻书快吗?等一下,这词儿好像不应该这么用才对啊?
类似这样的情况一次又一次的发生,王磊终于意识到,万小白应该是个神奇的女孩儿。
原因很简单,路安安喜欢她,真心喜欢。王磊觉得,能让路安安喜欢的东西,都是美好的。
他喜欢跟路安安在一起时的万小白,可爱、真实、灵动。似乎路安安的什么话题,她都能接得上来,而且很感兴趣的样子。这样的万小白在他眼里是闪光的。
可万小白回到和他的相处中,就会变得有些沉默。即使她会主动挑些话题来聊,也总让他觉得没有跟路安安聊得自然。
他想或许可能也许大概是他的问题。
从小到大,他跟着爷爷长大。爷爷的教育很严苛,他自己也很自律。欧韩和马帅经常笑话他说,他一个小小少年,整日把自己约束的跟个苦行僧似的,小心将来憋的太厉害了,影响发育,无法给他们王家传宗接代。
但他真的没觉得爷爷的教育有什么问题,好男儿志在四方,本来就应该以身作则,坚守好本分,以传承家业为重。
所以,在欧韩和马帅都调皮捣蛋的时候,他在学习;在欧韩和马帅已经从小黄书过渡到小毛片的时候,他还在学习;在欧韩和马帅都已经跟女生们儿探寻伊甸园的奥妙时,他依然在学习。原因是,爷爷说,王家指不上爸爸,就只能指望他了。
不是没有心动过,不是没有过想法,可是总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要做,所以那些就变得不再重要了。
直到遇到路安安,他想,有些东西是时候变得重要了。
路安安是他第一个爱上的女人。他曾经觉得这个女人哪怕是说,王磊我希望你现在马上为我去死,他也会笑着问:你希望我用哪种方法去死呢?
总之,那时,他觉得路安安就是他的宿命。
后来,在爱路安安的路上,他变得越来越卑微。路安安不愿他这样,她希望他可以把这份对她的痴情给真正值得的人。
呵呵,除了她路安安,他怕是再也爱不了其他女人了。
为了能呆在路安安身边,他选择有偿利用万小白。
万小白很尽职,是个非常合格的演员。
王磊不是木头,她能看得出万小白眼中流露出的爱意。
一开始是浅浅的,带着卑微,慢慢试探着……
后来她努力克制着,可是眼底的爱意却越来越浓……
可他从来不敢回应,他明白,即使自己心里没有路安安,他也不应该招惹万小白。
因为,他不可能跟万小白有结果的。
她不是路安安,即使自己喜欢她,也不可能为了她不顾一切。
能让他不顾一切的,只有路安安。
此生,那个人若不是路安安,是谁都无所谓,那就让自己活得轻松点吧。
那时,他的确是这样想的。
平安夜,路安安和欧韩撕破了他最后一丝幻想,使他哪怕连个卑微的守护者都做不了了。
路安安太狠了。
他的心,从一开始的疼,到最后的麻木,已经感觉不到节奏了。
万小白陪着他,哄着他,一点点地温暖他。
可他依然冷漠着。
路安安不需要他了,他反正怎样都行。他不在乎了。
万小白那晚是漂亮的,非常漂亮的,白白的,嫩嫩的,美美的,比她手里的蛋糕更想让人吃一口。
不过,那时他的眼中应该是没色彩的,心里也蒙上了沙尘,所以他看不到她的美,她的委屈。
但,别人看到了。好几个男人盯着她看,甚至有人想直接邀请她跳舞。
人就是这么幼稚,自己不要的东西,别人想要,就会变得不舒服。
喝醉了的万小白很迷人,最起码盯着她那张粉红的小脸,和湿漉漉的嘴唇,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心跳。
那时,他的想法竟然是,这个女人在勾搭野男人吗?
可事后他觉得自己这样想也没什么不对,毕竟她当时对外身份确实是他女朋友。
送她回家后,她勾着他,稀里糊涂地睡了……
其实,这样说并不准确。万小白是醉了的,但他王磊没醉。
事情就那样发生了……
万小白除了最初的勾着他的急切后,生涩的让人不忍触碰。
事实上,他也是第一次。或许很多人不信,但这是事实。
男人于情事上,有些东西仿佛天生就可以无师自通,更何况曾经也是看到那么多观摩片的,怎么都会比女人更游刃有余些的。
万小白也是第一次,他是意外的,但又觉得似乎是应该的。
总之,这晚的情事,他非常的满足。
从某个精神层面来讲,他,一个干净的男人,在第一次时,遇到一个干净的女人,是很难得的。甚至在如今这个社会上,是很值得庆幸的事情。
第二天早上,望着怀中的女孩儿,他的心满满的,万小白生涩而美好,他是喜欢的。
起床时,床单上那片拳头大的红色印记,让他既兴奋又羞愧。
回想起来他觉得自己还是太粗暴了。他应该怜惜她的,很该死,他没做到。
羞愧使他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