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床边放着几个啤酒罐,陈琛大字型地躺在床上。
夏珂也放下了啤酒,靠在她的身边,轻声说道:“老大,像我们这样的人,是不适合结婚,也不适合有一个正常的女朋友、未婚妻。”
“或者你说的是对,我和她虽然是青梅竹马,但是十多年没见,哪来的感情?她看不上我很正常,算了我都懒得想这个,现在什么时候了?”陈琛说道。
夏珂说道:“已经晚上七点多,早就是下班时间,你也不用回去,既然退婚,没必要守着她。”
原来和夏珂待了那么久,陈琛摇了摇头,说道:“这个是男人的承诺,我说过会保护她,不让别人欺负、伤害她,我说得到,做得到,她的安危我要负责。”
“有时候,我有点羡慕李洛溪,不过我也开心,因为李洛溪把你推出去,或者是她根本不配拥有你。从现在开始,单身快乐!”夏珂翻身,趴在陈琛身上。
喝了点啤酒,双颊红晕更甚,精致的俏脸,被衬托得更加好看。近距离接触,鼻尖几乎碰在一起,只要双唇再往下一点,就能吻在一起。再然后借着喝酒做理由,可以做一些儿童不宜的事情,所有都能顺其自然地发生。
轻轻吐气,啤酒的小麦香味,扑面吹来,撩得陈琛的心痒痒的,有点冲动。
“母老虎,你这样做是在玩火。”陈琛说道。
“我喜欢引火上身,你知不知道,我喜欢你好久,在‘无聊人’中,你是唯一一个能让我心动的人,要不是今天喝醉,你又失恋,我都没胆子说这句话。”夏珂说完,轻轻吹气。
呵气如兰,如痴如醉。
虽然说她是母老虎,夏珂除了性格比较母老虎,容貌绝对是和李洛溪同一个级别的大美人。她的身材很好,喜欢穿修身的衣服,身体优美的曲线,就呈现在陈琛眼前。
尽管趴着,也那么好看。
横看成岭侧成峰。
陈琛听她说完,张开手把人儿搂在怀里,吻上她的唇。
许久,唇分。
“你轻点,我还是头一回。”夏珂媚眼如丝,伸手去解陈琛的皮带。
一夜的风流。
——
同样在夜晚。
广府南部,珠江入海口。
一艘快艇,停靠在荒无人烟的岸边。
快艇上跳下了五个大汉,他们身材高大,皮肤黝黑,衣着也有点特别,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常年混迹在炎热、雨林地区的人,手掌都是老茧,那是握枪握出来的。
他们每人背着一个大大的背包,里面是枪械子弹。
等人都下去,快艇就离开了。
五个人当中,最高大的那人,走到岸边的公路上,左右看看,四周乌灯黑火,咒骂了一句,于是他们都在等。
过不了多久,汽车的远光灯从公路的一端照射而来,一辆面包车停在他们身边,五人第一时间起身,很警惕,手已经放在腰间,因为随身带着有手枪。
车门打开,一个陈琛熟悉的男人从车上下来,正是萤火虫网吧的网管。
“先生你应该是桑泰?”网管先用华夏语说,跟着又用英语说了一遍。
这五个家伙,正是网管联系的国外杀手,从东南亚来,一个个凶神恶煞,在那种混乱的地区,他们可以说杀人不眨眼。既然自己的杀手杀不了陈琛,那就请别的杀手回来,总之就是要陈琛死。
最高大的那个人,就是桑泰,听他用蹩脚的华夏语说道:“就是我,你来晚了。”
感受到对方不友善的语气,网管说道:“你们国外来的可能不知广府交通有多糟糕,堵车太厉害,酒店已经安排好了,你们请上车。”
桑泰等五人,也不和网管客气,拉开车门坐进去。
网管开车,回去市区。
砰……嘎……
车子刚刚启动不久,左前轮突然爆胎车往左边倾斜,网管轻踩刹车,用力摆方向盘,他的车技不错,不一会就把面包车给稳住停下。
“我靠!”网管咒骂一句,正想下车看看,突然被后面的桑泰打断了。
桑泰说道:“等等!”
说着,他打开背包,从里面拿出一把微冲,其余四人都是如此。
果然是杀手,对危险很敏感,觉得爆胎不是意外。
网管见了,也慌了,抽出随身携带的手枪,正想问桑泰怎么了。
忽然一颗子弹,穿透挡风玻璃,打在网管的额头,深入颅骨。
网管连叫都来不及,倒下来,死不眼闭。
“突围。”
桑泰大喝一声。
同时打开车门出去,手里都拿着微冲,背部贴在面包车上,等待敌人的出现。外面首先安静了好一会,夜晚的风呼呼地吹过,有点紧张,毕竟第一次来华夏做任务,还看不到目标就被狙杀,对他们这种杀手佣兵来说就是耻辱。
啾!
一声细微的枪响,靠近桑泰的一个杀手,和网管一样,被子弹爆头,当场倒下。
“小心狙击手!”一个杀手说道。
砰!
还没等他们做好反应,面包车顶传来一声巨响,剧烈震动。
抬头看去,只见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站在上面,就好像一个绿巨人,除了体型的区别,全身的肌肉粗壮得和绿巨人差不多。
在大汉手中,还拿着一把霰弹枪。
砰!
枪响。
一个杀手,被霰弹枪的子弹近距离当中,血肉模糊,倒在地上。
其余桑泰等人大惊,甚至连对方什么时候来都不知道,就死了一个人,在桑泰的指挥下,瞬速后退,只不过大汉开枪速度更快。
砰!
又一枪,一个杀手,被子弹击飞,活不成。
剩下的两人,乱成一团,还有一个隐藏在附近的狙击手没出现,今晚刚登陆,已经是死局,只想狼狈逃跑。
砰!
大汉第三枪打响,又一个杀手被干掉,最后只剩下一个桑泰,手拿微冲,往大汉扫射。
别看大汉身材厚大,反应速度一点不弱,闪避子弹更是快,一轮扫射都打不中,桑泰的弹夹就打空了,不想换子弹,只想着逃跑。
因为霰弹枪不适合远距离射击,他以为只要逃离了子弹的有限范围,就能活着。
可惜,还有一个狙击手在附近。
一颗来自狙击枪的子弹,打在他的大腿,扑倒在地上,等他还想爬起来逃跑时,大汉已经近身,霰弹枪顶在他的额头,甚至还能感觉到枪口的烫。
“你们……为什么?”桑泰到现在,还是懵逼的。
“没有原因,我想杀就杀,东南亚的杀手,也不过如此。”大汉手用力,用枪把桑泰的脑袋顶在地面,续道,“到了地狱,记得告诉阎王我的名字,我叫大水牛。”
说完,开枪。
而在附近,有一个长头发、白西装、白手套,以及白色帽子的男人,在收拾狙击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