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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5章天才
晚饭吃得很开心。
俞飞泓又渐渐地活过来了。
话依然不算特别多,但还是让林见鹿又找到了当初跟她相亲时,吃的那顿饭的那种状态——她也毫无疑问是个聪明之极的女孩子。跟陈虹不大一样。
当然,必须要不一样,一样了还有什麽意思。
「阿姨就是这麽说的呀!反正李老师跟我说,她是一个字不差转述的!那在我看来,说什麽你回去之后想了又想,觉得你配不上我,不就是你没看上我吗?」
「没有啊!我后来就没有再去过你的公司了。哪好意思再去啊!你都没看上我,我还跑到阿姨那里晃悠去干嘛?阿姨肯定喜欢我,但越是这样,岂不是越会让阿姨觉得不好意思?万一她回去再说你,不就让你为难?」
「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传出来的,我听说的时候,也是个巧合,当时是去图书馆借书,结果就在还没到图书馆那里,我们学校图书馆你去过吧?哦,就是……有个拐角,我正走到那儿,正好就听见我的名字。还是俩女生,清清楚楚地说,咱学校一个师姐,可漂亮了,叫俞飞泓,也是他的蜜!」
「才不是!你胡说!我才没有藉机夸自己漂亮!……你真讨厌!」
「嗯……其实我也很纠结,我也不知道该怎麽办,很纠结,很痛苦!我是真的很喜欢你,相亲那天,我就喜欢上你了,但是第二天,我老师就告诉我,你没看上我,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失望。」
「那天晚上打电话,我听你居然说,你并不是看不上我,你只是害怕拖累了我,我可开心了!开心到挂了电话我就又哭了!」
「其实事后想想,我知道的,你在说谎,你并不是害怕拖累我的名声,你只是觉得,我的性格,肯定不可能接受你在跟我谈恋爱的时候,还同时有那麽多的情人丶蜜,和……『好朋友』,所以你才从一开始就拒绝了我,对不对?」
「你看,我就知道是这样!所以我才告诉自己,不行,我要飞过去,马上,立刻,一会儿都不能等!……」
吃过饭散步回去,一路走一路聊。
一直到回到酒店,两人正手拉手往电梯间走,却不经意间,休息区那边有个女孩子第一时间站了起来,只是她张了张嘴,要叫人,却又停下了。
但俞飞泓已经看到了她,紧接着,林见鹿也看见了。
于是她躲无可躲,还是只好迈步走了过来。
…………
又一次见到了那个女孩儿。
已经从林希蕾那里知道她的名字了,叫俞飞泓。
但别的就一概不知。
林见鹿拉着她的手回来的——但陈虹脸上还是露出了灿烂的笑容,那目光,只在俞飞泓的脸上飞了一瞥,随后就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林见鹿身上。
然而出乎意料的是,林见鹿居然松开了那个女孩子的手,等走近了,他竟是当着那个女孩子的面,直接就把自己抱在了怀里,还亲了一下。
然后松开,「给你们介绍一下,陈虹,我女朋友。」
「俞飞泓,也是我女朋友。」
这介绍好生尴尬,而又好生诡异。
但两个女孩子都第一时间伸出手,都保持着礼貌的笑容,握手,互道你好。
林见鹿还又继续介绍,「陈虹现在在纽约这边读一个表演培训班,准备提前结束了,她的工作单位在首都青年艺术剧院。她是……上戏是吧?嗯,上戏表演系,86级!俞飞泓,北电表演系89届的,毕业之后留校任教来着,后来也是过来这边留学了几年,刚回去,打算回北电继续教学。」
两个女孩子都保持着礼貌的笑容,这时候又齐齐地「哦」了一声。
没松开的手,就又握了一下。
然后陈虹笑着说:「我就是闲着无聊,过来看看,现在也看到了,我先回去了。」——俞飞泓愣了一下,却又马上回过神来,笑着说:「不用!我们刚才就是出去吃了顿饭,我吃的有点多,就拉着他散了会儿步,正好,我也累了,你们聊吧,我回去洗个澡,睡觉去,最近几天都没睡好!」
一轮交锋就这麽忽如其来丶又悄无声息地完成了。
两个女孩子脸上都挂着温暖的笑容。
只不过,林见鹿已经没有了当初在台北的台风夜时候的头皮发麻了。
他当场就直接搂过俞飞泓,在她额头轻轻地亲了一下,「那就回去歇着吧!好好休息,明天带你们出去逛街去!」
「好!」
俞飞泓笑着答应了,又冲陈虹摆手,「陈虹姐再见!」
陈虹报以微笑丶点头,「再见!」
…………
追着人又飞回纽约,也快十天了,甚至连床都上了,但其实这却是陈虹第一次进到林见鹿的酒店房间里。
「哎呦,你们有钱人真是自在,住个酒店都那麽大房间!这一天要多少钱?」
「不知道啊!这个你得问林希蕾。」
她转圈瞥了一遍,回头,见林见鹿已经在脱衣服丶挂衣服,第一时间就过去,不过没来得及,林见鹿已经自己挂上了,甚至还又要接她的衣服,她直接说:「我自己来!」,脱了外套,挂上了,一回头,他正看着自己。
于是她笑笑,过去一把搂住了脖子,吊上去,亲了一口。
他笑笑,「吃醋了没?」
陈虹笑起来,「不至于!有心理准备!就是有点后悔,我太想你了,才刚分开一个下午,就想得不行,所以就忘了她还在酒店里没走这件事了。」
又说:「以后我尽量避开!我也不说什麽不吃醋,我就图个眼不见为净。」
林见鹿「哈」的一声笑起来,一弯腰,抄着屁股,直接抱了起来。
…………
林希蕾又开了眼了。
过去半年,自从跟在林见鹿身边做了助理,她已经开了无数次的眼了。
你见过一周之内跟五个女明星传绯闻的人没有?
我家这位就是!
你见过明明左拥右抱,但女孩子们相互之间居然不争不吵的没有?
我家这位就是!
你见过一套房子里养两个女人,两个大明星丶大歌星,人家两个还不吵不闹亲如姐妹的没?
我家这位就是!
那你见过两个女孩子素不相识丶互为情敌,居然能无比和谐地一人挎一边胳膊,陪着同一个男人一起逛街,逛的还是她俩明显都兴趣不大的音像店的没?
我家这位……就正在这麽干呢!
服气!
是真的服气!
人家他们三个一起逛街,留自己在后头跟着,像一条小尾巴一样,不用任何人说什麽,林希蕾自己都觉得别扭的要死。
但是没办法,赵明信和葛福红要盯着原声带,根本不舍得离开,接下来他俩还要一起去哥伦比亚的总部,但自己却凑不上去那一局。
自己只是个可可怜怜的小助理罢了!
进了纽约最大,据说也是全世界最大的音像店里,林见鹿在前面走,他的两个女伴儿也各看各的,唯独只有自己,手里拎着购物篮。
但是忽然,店里的音乐不知道什麽时候换了歌,林见鹿初时不在意,听着听着,却是忽然停下,静听片刻,他马上就大步往收银台的方向走,三个女孩子见状,只好赶紧一起跟上他——到了收银台,他问:「请问,这是什麽歌?」
收银员是个大妈,但很友好地面带笑容,回复他,「你没有听过吗?那你该补补课了,Blondie,黛比·哈利,《Rapture》。You-know,朋克!」
林见鹿道了谢,又询问摆放在哪一区。
大妈很热心地主动带路,很快就帮忙找到了唱片。
…………
收获颇丰。
林希蕾拎袋子拎得龇牙咧嘴。
然而出了音像店,林见鹿却第一时间掏出手机,给葛福红打过去,「Blondie,一支朋克乐队,应该翻译成什麽?金发女郎?他们有张唱片,叫《Autoamerican》,我看是Capitol唱片发行的,翻译成什麽?国会大厦唱片?无所谓了,你问赵总,这张专辑里有一首歌,叫《Rapture》,让赵总去给我搞定这首歌的采样权。」
电话很快转到了赵明信手里,于是林见鹿只好又说一遍。
赵明信只稍微反应了一下,「《Rapture》,我知道那首歌,没问题,你要采样?我来搞定它!你尽管写,在你录音之前,我就可以搞定!」
挂了电话,林见鹿情不自禁打了个响指。
不是因为职业的习惯,让他下意识地感觉到这首歌听起来有些熟悉感,并进而迅速地联想到了另外一首名字叫《Levitating》的歌的问题,是他忽然想起了采样这个问题——别光嘲笑华语歌坛的二创,其实欧美歌坛也很喜欢二创,只不过这边的二创形势更加多种多样,不像华语歌坛,拿过来填个汉语歌词就算创作了。把之前的老歌拿来采样,做出自己的新风格来,才是欧美歌坛搞二创的惯例。
做好了一样满堂彩!
二创本身不丢人,没什麽好嘲笑的,买人家的汉语翻唱权,虽然简单了点儿,赚钱嘛,也不寒碜,可要是自己信誓旦旦地写出歌来,说是原创,行家一听,你他妈这不就是抄袭的那啥啥啥嘛!到那时候,可就丢人了!
回转身,第一时间遇到的,是手里拎着大袋子的林希蕾,居然还腾出一只手来,递过来纸笔,「现在要写吗?」
林见鹿愣了一下,随后就回过神来。
这是葛福红的交待——创作型才子,谁知道他会在什麽时候忽然来了灵感?他的灵感每一个都价值千金啊,当然要迅速记下来!
所以,林希蕾身上的双肩背包里,永远都带着纸和笔。
然而,林见鹿抬手,敲了敲脑袋,「在这儿呢!」
他很开心,眼看林希蕾收起了纸笔,就笑着说:「感谢三位女士那麽辛苦的陪我逛街,接下来送你们一人一件礼物吧,自己选,就……那家吧!迪奥!」
于是杀去迪奥。
妈耶!这可是迪奥!
林希蕾是加利福尼亚大学毕业的,俞飞泓在阿美利加留学两年,就连陈虹,即便没来阿美利加之前,那也是混过湾湾的,可不是没听过西洋奢侈品牌的人。
都知道迪奥很贵!
然而,也就林希蕾傻乎乎地抱着不宰白不宰的心态,直接干了一款9000多刀的包,俞飞泓和陈虹的心思压根儿就不在这些所谓的奢侈品上,最终,因为林见鹿的一再要求,她们两个才各自选了一样。
俞飞泓选了一款香水,900来刀,陈虹选了一对漂亮的耳环,稍贵,2000多刀——刷卡走人!
…………
定了明天上午的机票。
林希蕾带着车子一起过去,帮陈虹打包搬家去了,她要今天晚上搬过来酒店里住,以方便大家明天一起坐飞机直飞首都。
林希蕾很激动,也很亢奋。
不唯是一只价值9000多刀的包包的问题,她跟了林见鹿半年了,这是第一次被允许,她可以跟着去首都了——刚听到机票都买到首都,连她也一起的时候,她都是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的!
越来越接近我们老板的核心圈层了呀!
就连明明是苦力活儿的帮人搬家,她都兴致勃勃的去了。
留下林见鹿和俞飞泓进了酒店,林见鹿就问她:「去我房间坐坐?」
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。
于是一起去了大套房,林见鹿懒得自己折腾了,打电话给服务台,叫送两杯热咖啡进来,等落在后面的俞飞泓挂好了两个人的衣服过来,他笑着,把她抱在怀里,感受着对方微微的紧张与僵硬,笑着问:「跟情敌一块儿待了一下午,感受如何?有没有恨意填膺,欲除之而后快!」
俞飞泓俏脸飞霞,待在林见鹿的怀里,多多少少有点不大适应的感觉,眼眸挑起来,往斜上方看,脸上带着些羞涩的笑意,反问:「除得掉吗?」
林见鹿也笑,「不大容易。我太好色了。」
她就笑起来,但很快就又白了林见鹿一眼。
那可是陈虹!
尽管俞飞泓从小就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,即便面对陈虹,她自认无论颜值丶身材丶智商,都完全不必妄自菲薄,然而……那是陈虹!
不觉得自己一定会输,却也并不至于狂妄到认为自己一定会赢!
「对了,刚才在音像店里,你去找人问那首歌,是激发出你的什麽灵感了吗?我听你后来又打电话,要让人去给你买采样?什麽叫采样?」
林见鹿一下子来了兴致,「感兴趣?我唱给你听听?」
俞飞泓愣了一下,「好啊!不过,你这就……已经写好作品了?」——从小长大,她听说过很多大作家丶大音乐家的创作故事,所谓援笔立就丶文不加点的天才故事,多了去了,但她依然完全没想到,这就已经写完了?
就只是在音像店里听了一首歌而已,接下来自己一直都跟他待在一起,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形影不离,压根儿就没见他写过一个字!
当时他那个助理林希蕾给他当场递纸笔,他还拒绝了,说在脑子里,自己就还以为他有了灵感,要回来创作呢!
结果……纯粹在脑子里进行创作吗?
但他已经跑去浴室里,拿了两支牙刷丶两个玻璃杯出来,咔,咔,直接放到茶几上,人坐到那里,意态轻松地随手就敲了起来。
不过几下的工夫,竟忽然有了旋律。
俞飞泓目瞪口呆。
其实在店里听的那首歌到底是什麽旋律,已经不大记得了,但这时候听他一敲,就恍惚觉得,好像是有点什麽关系?
但是又其实听不太出来什麽。
然后他已经开唱了,吐词极快,快到甚至有点像是阿美利加这边流行的说唱了,却又并不是说唱,而是带了一种说不出的韵律感,好听死了——
「If-you-wanna-run-away-with-me,I-know-a-galaxy-and-I-can-take-you-for-a-ride,
I-had-a-premonition-that-we-fell-into-a-rhythm,Where-the-music-don't-stop-for-life,
Glitter-in-the-sky-glitter-in-my-eyes,
Shining-just-the-way-I-like,
……」
大概也就一分钟,他似乎是已经唱完了,双手的牙刷敲出一个漂亮的收尾,然后就抬起头来,看向俞飞泓。
俞飞泓这时候却完全是懵的。
这就……那麽好听的一首歌,这就写出来了?
甚至已经能唱出来了?
哪怕对音乐行业丶对流行歌曲的创作再怎麽无知,她也知道,这绝不会是那些音乐人创作歌曲时候的常态——音乐家写作品之困难,别的不知道,贝多芬还能不知道?那艰难着呢!
流行歌曲肯定没办法跟贝多芬相比,但创作的本质,应该还是一样的!
可是他……他就这麽……
自己跟他一起听到的那首歌,但不夸张的说,其实自己已经完全不记得那首歌到底唱了些什麽,又到底是怎样的旋律了!
而他跟自己一样,就听了那麽一耳朵,居然就在人家的基础上,直接写了一首新歌出来了?而且还是……那麽的好听!
认识他之前,就看到过关于他这方面的报导,而「音乐天才」丶「音乐才子」这样的称谓,也似乎是久已冠在他脑袋上了,认识他之后,听谈吐丶听见识,也的确能感觉得到,他这个人,知识面既广博丶见解又异常深刻,有着许多许多自己过去闻所未闻的洞见与明识,由点及面的推断,他应该的确是个大才子。
而且还是才华横溢的那种!
但是……
直到今天,直到现在,才忽然明白了什麽叫天才!
「好听吗?」,他问。
俞飞泓几乎是下意识地,就猛地点头丶连续点头,「好听!特别好听!」
然后下一刻,她就两步过来,直接俯身趴下来,猛地吻上了他的嘴唇。
片刻后退开一些,她一脸的震撼与痴迷。
「见鹿,你真是个天才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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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