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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9章登峰造极
收拾屋子,尽管它很乾净。
左小倩应该是一直都有跑过来收拾的,房子里久不住人,甚至连一点不对劲的味道都没有——这姑娘是真好,懂事,识情知趣。
所以也就是简单的边边角角擦擦抹抹就好。
中午饭已经在落地后随便糊弄了一口,晚上不打算糊弄了,简单收拾一番,翻出件之前的厚外套来,挺乾净的,穿上就出门买菜。
回来认认真真地伺候了自己一顿。
哎呦喂,满足。
饭后收拾收拾,又是擦擦抹抹,然后收一收垃圾袋,下楼扔垃圾——结果刚出门,迎头撞上一阵轻快的脚步声,门关上要下楼,还没开始下台阶,楼梯拐角就拐出一张熟悉的面孔来,对方也抬头,「呀……鹿哥?」
李小然。
林见鹿也懵了半秒钟,「你怎麽跑这儿来了?」
知道林见鹿在这里租了房子住的人,不少,但其中应该是不包括他养着的这帮舞蹈女孩儿——她抬手一指,「我就住楼上!刚租的房子!」
「哦!有钱了哈,哈哈!」
这姑娘之前跟家里的关系其实一直不太和睦,不愿意住家里,宁肯住在歌舞团分给她的集体宿舍,据说四人间那种,而她跟另外三个舍友都不太和睦。
因为林见鹿的伴舞小团队里,还有一个她们团的舞蹈演员。
她俩甚至也不和睦。
这姑娘不知道该怎麽评价,很漂亮,但是却比较蠢,这个蠢不是笨的意思,笨只是学东西慢,思路慢,蠢是不知道自己蠢,常以为自己很聪明,所以压根儿就会不屑于去学那些她认为一般般的东西——蠢就蠢吧,她说话还动辄有点刻薄。
没人缘儿太正常了。
她有点不太好意思地笑了笑,「是啊!回来之后就发钱了。」
十万块呢!
别说现在,搁在十年后,年薪十万都绝对要算高薪,即便是到了二十年后的2016年,十万块一年,也已经是不错的普通白领的薪资了,但她们这帮姑娘,入职才个把月,就被林见鹿带出去赚钱,出入五星级酒店丶灯光璀璨的大舞台就不说了,不到一个月的工夫,一人发了十万块——主要是林见鹿觉得,这样厚薪相待,才能养得住人。否则的话,招人的时候就说了的,一场发100块奖金嘛!
而且在港港的时候,他还给这帮姑娘们一人加发了两万港币来着!
据说只有少数那两个人,把那些钱全花完了,其他绝大多数人,普遍也就花个千把几千港币,买些内地不容易买到的好东西,也就收手了。
像刘晓丽,据说只给她女儿买了个玩具。
剩下的钱林见鹿又不会收回来,过关之前兑了呗,再不然如果有办法拿回国内来,现钞啊,兑换价值更高——一两万呢,好大一笔钱呢!
其实在林见鹿看来,这些女孩儿才是正常的——1996年的国内,可不是三十年后,这年代的男孩女孩,都是出生于七十年代,成长于八零九零年代,节俭丶攒钱丶有规划的花钱丶攒家当,才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表现。
但是面前这位,就是仅有的那两个里面的一位——两万港币,她一分不剩,全花了!据说买了好多好多东西!衣服,化妆品……等等之类。
据说呢,后来流传出来的,说顾建芬老师曾点评她的弟子娜英,说她有副好嗓子,长了个狗脑子,要让林见鹿点评李小然这姑娘,他大概会说,这姑娘的身子值一个亿,加上脑子就是负数了。
「省着点儿花,好大一笔呢,得空了出去转转,有合适的房子,哪怕小点儿丶偏点儿,不行借点儿,买个房子才是安身之所!得了……上去吧,我扔垃圾!」
「哎……」
错身而过。
回来之后简单收拾几样在港港买的东西,林见鹿正要出门下楼,打算趁傍晚这会儿工夫,回趟大杂院,看看自己亲爱的老父亲老母亲去。
结果还没等出门,李小然居然来敲门了。
打开门看,拎了一兜子苹果。
她有点尴尬,似乎打从上半年她来给林见鹿拍MV认识了那时候开始,这姑娘就一直都在林见鹿面前很是畏畏缩缩,「那个……鹿哥,给您买了点水果。」
林见鹿愣了一下,片刻后反倒失笑。
「进来吧!」
这姑娘开窍了?居然知道拎点东西登门了?——这种事儿出现在任何人身上,林见鹿都不觉出奇,蒋琴琴丶左小倩等等,人家甚至比这个聪明多了,不会给你拎水果,反倒会跑到你家里来吃,她想吃什麽,看你家里没有,还提醒你,鹿哥,你是不是该买点那什麽什麽了?
哎,透着股子亲近,根本就跟你不客气丶不见外。
林见鹿会缺那点东西丶那点钱吗?
所以其实他一直都宠着蒋琴琴丶左小倩,说是蜜吧,应该说,林见鹿要是想睡她们,她们应该都不会有什麽不乐意,但其实林见鹿一直没动过她们,反倒是不断带她们出去见场面,有机会就往上捧一捧丶托举一下。
除了做不了林见鹿的女朋友,听上去算是蜜,有点不尴不尬之外,其实关系一直都和睦得很,也亲密得很。
大家都是拍MV结识的嘛,几个月后,关系已是如此的截然不同。
她连李兵兵都比不了,距离沈傲君更是相去甚远——至少去了魔都,林见鹿能想起沈傲君来,后来因为喜欢她的性子,还临时起意托举了一下。
「坐呀!坐吧!」
十一月已经进了中旬,还有几天就要供暖了,其实天儿是真的挺冷了,但刚才在楼梯里碰见,这姑娘就还穿着裙子,看着挺洋气的,说不定就是港港买的。
最牛逼的是,一坐下就看见了,姑娘裙子里连条秋裤丶脚蹬裤之类的都没穿——真是爱美的人最抗冻啊!
那露在外面的两条半截小腿,白生生的好看。
「来,没什麽好东西招待你,喝杯水吧!」
姑娘赶紧站起来,「谢谢鹿哥!」
「坐!坐!」
水有点烫,姑娘端起来想像征性的抿一口,可刚端起来就放下了,手尴尬地没地方放,好一阵子,才理顺思路,抬头在屋子里打量了一圈,「真没想到鹿哥您也住这儿!您那麽有钱,怎麽不去买大房子住啊!」
林见鹿翘起二郎腿,「嗨,就我自个儿,还老不在家,真要搞个大房子,每次回来光打扫卫生得不得一天?」
「雇保姆啊!现在可流行雇保姆了!」
「嗨!雇个保姆我也整天不在家啊,那不成买房子给保姆住了?」
「呃……也有道理。」
「你最近怎麽样?在我这儿待得还算开心吗?」
这下子姑娘笑了,很真诚的笑,「当然开心啦!我们……跟柳丹丶跟刘姐聊天的时候我们还都说呢,真没想到您会给发那麽多钱。那时候说好的,一场演出发100块奖金,您这一次就给发够1000场的了!还送了我们一人两万港币!……我们都说,像您这样的老板,我们跟您一辈子都乐意!」
哎呦喂……行啊!这也不是不会说话呀!
「好!那就只要我这里有饭吃,你们就留下,跟着我吃饭!」
「哎!我是肯定愿意!」
林见鹿哈哈大笑。
他这一笑,姑娘似乎一下子就又松弛了不少,「鹿哥,昨天薛总过去通知我们,说最近还要出趟门?说是还要跑东南亚?」
「嗯,要跑,六场!每周六丶周日,各一场!跑三趟。」
不跑没办法——台北那一场演完了,就已经有不少歌迷有意见了,意见不大,毕竟滚石群星闪耀为主,林见鹿这颗最亮的星也是从头到尾很卖力,大家毕竟还是为了现场听歌来的,但的确就是有些歌迷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了,对于没能看到林见鹿的「豪华伴舞团」出场,很遗憾。有些不满情绪。
等到高雄那一场演完,又有这种说法。
甚至连媒体报导,也都特意提到了,之前林见鹿在到处演出时候带的那一套伴舞团没有出场,是本次滚石巨星巡回演唱会的最大遗憾。
老段每年都要操持着办一轮联合演唱会,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,而且是属于不赚白不赚,全程演出商承办,把公司的歌手们拉去一唱就赚钱的买卖,他当然很害怕会砸了口碑,所以紧急就联系了,接下来六场演出,公司每场给加一万刀,报销机票和住宿,把姑娘们叫来吧!
人就在那里闲着,有人愿意掏钱,当然没道理不同意。
所以,从这周六开始,大白腿们就要再次出征了。
林见鹿摆手,「这次不会有上次那麽累,没那麽赶,周五晚上飞过去,周一早上飞回来就成了,每次演出就三首歌,唱完了就可以回酒店休息,比较轻松。」
姑娘答应的脆生生,「哎,好!」
林见鹿笑笑,「喝水!」,然后等姑娘喝了一口水,他就打算开始要赶人了,但话到嘴边,他还是没忍住,指着姑娘的小腿,问:「你是从小就那麽白吗?」
姑娘低头看了一眼,点头,「嗯,我从小就白。」
林见鹿拍着大腿,感慨,「如果皮肤白是一种天赋,你真是登峰造极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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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更!
(本章完)